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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如何保护言论自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引领网络言论自由讨论

网络中介机构在很多方面影响着网络言论自由和隐私问题,然而国家政策在支持网络中介机构尊重言论自由方面却往往有所欠缺。

2014年9月5日,网络监管论坛在伊斯坦布尔召开,在其中由的研讨环节上,与会者们得出了上述结论。在该环节中,八名与会者讨论了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放社会基金会和网络社会联合研究项目联合研究项目的初步成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言论自由和媒体发展机构处主任Guy Berger表示,该项研究深入探索了网络中介机构如何通过其管辖权、网络环境、技术和商业模式多个方面促进或阻碍言论自由。

他指出,这一问题同时关系到隐私和私有审查,并且强调该研究为建立公认的信息自由流通规范做出了贡献。

在会上,此次研究的主要负责人Rebecca MacKinnon针对研究中主要发现做了报告。

此次案例研究涵盖以下叁种网络中介机构类型:

  • 网络服务供应商(包括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如Vodafone(英国、德国、埃及),Vivo/ Telef?nica Brasil(巴西),Bharti Airtel(印度、肯尼亚),Safaricom(肯尼亚)

  • 搜索引擎公司,如骋辞辞驳濒别(美国、欧盟、印度、中国、印度),叠补颈诲耻(中国),驰补苍诲别虫(俄国)

  • 社交网络平台,如贵补肠别产辞辞办(美国、德国、印度、巴西、埃及),罢飞颈迟迟别谤(美国、肯尼亚),奥别颈产辞(中国),颈奥奥奥(匈牙利)

研究结果显示,网络中介机构深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环境影响,但同时也在影响着网络言论自由和隐私政策的许多方面有着一定的自由空间和行为许可。

该研究的结果同时强调了网络言论自由遇到的挑战:许多国家政策、法律和监管制度在履行其职责,促进和保护网络中介机构尊重言论自由的方面均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欠缺。&苍产蝉辫;

该研究同时提出,通过以下具体方法,能够促使网络中介机构和国家更加尊重网络用户言论自由权

  • 在与国际规范相符的基础上,建立和制定适当的法律框架和政策

  • 发展多元利益体政策
  • 保证监管过程透明
  • 确保自我监管可信程度
  • 建立修复机制

  • 促进公共信息传播和提升教育水平

此次研讨小组中分别有来自Google、the Council of Europe, ICANN, EuroISPA, 各类民间团体和学术界的代表参与研讨并进行了回应。

与会者共同提出,目前需要解决的,不仅仅是网络中介机构的可靠性问题。此次研讨着重于如何促进发布更多公开透明报告,以及如何跨出行业对话的界限,发展出更宽广框架。

此次研讨会收到的全部建议将被整合到最终的研究结果中,并于2014年底进行发表。此次研究也将纳入正在进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络全面研究项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前邀请与会者于2014年3月3-4日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位于巴黎的总部,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方会谈,共同研讨该研究初稿。